声明人:宋文高
我是九七年偶然喜得大法,由于受邪党的迫害,致使放弃修炼至今。现特此声明,本人以前不符合大法的所为全部作废。从今以后,紧随师父,勇猛精進,按照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去做,严格要求自己,走好最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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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2/121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