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梁红英
我在劳教所不符合大法的所作所为一切作废。从新回到大法中修炼!愿加倍付出弥补自己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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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2/121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