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严真玉
在劳教期间,我做了违背大法的事,迫于压力写了揭批,悔过,保证。给大法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从今天开始全部无效,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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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6/9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