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维梅
我是7.20以前得法的。邪恶迫害开始后,我曾写过“不炼功的保证书”,也曾有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现在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保证”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紧跟师父,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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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3/121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