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石锦兰
在邪恶的迫害下,写了“反悔”。现在认识到是对师父、对大法最大的不敬,辜负了伟大师父的慈悲苦度。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从今以后坚修大法,紧随师父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3/121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