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茂水、齐新广、江颖、柳美林、李庆奎、丁义春、张庆双
自99年7.20以来,我们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决心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7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3/121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