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启明
前些天,巡防队员到家送“安全本”,叫签字,我签了,配合了邪恶。声明:我签的违背大法的字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3/121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