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承祥
原发表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声明全部作废!以后坚修大法,跟老师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3/121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