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贾振英、周玉芬
对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并以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3/121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