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兰 由于邪恶迫害,我被迫在街道和片警给的“保证书”上签字。为此,我非常后悔。我知道自己做的不对,对不起大法。我声明在被迫害下所写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以后我一定加强正念,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19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