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相淑芬
我在7.20以前学法炼功,7.20后因受迫害一度放弃了修炼,同时向我所在单位签过名。我在过去做错了,声明以前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的言辞全部作废。从新回到大法修炼中,坚决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4/122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