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林仁刚
自从修炼法轮功以来,在拘留所、公安局、洗脑班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和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全部作废。从今以后严格按照大法的要求认真做好三件事,加倍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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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4/122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