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谭必忠
在2003年劳教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写、所说、所做的言行统统作废。对师父不尊敬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4/122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