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炜
我是在7.20以前看了大法书,炼了几次功,动作还没学会,就被派出所上门逼签所谓“不让炼”的保证,都不是真心的。特此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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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4/122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