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秀兰
在99年7.20以后向邪恶有口头“保证”,交过书毁过有关资料,现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行动弥补造成的损失,不再犯同样错误,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4/122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