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巧云
我在99年7月20日以后,被邪恶的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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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4/122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