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明云、毛李氏、王淑荣
学法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声明作废。坚决跟师父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一切过失,跟师父修炼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4/122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