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云
99.7.20派出所到我家强制不让炼大法,并强制签字,现严正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4/122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