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邴祖娴、孙月红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努力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4/122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