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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德玉 我1998年6月得法。2002年8月23日,正开法会时被邪恶非法抓走。在邪恶的高压下,丈夫被迫代写了“保证”,签了名。给大法造成了损失。严正声明:以前给邪恶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一律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正念正行,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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