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耀荣
在劳教所的残酷迫害下,在神志不清时写了和做了不该做的事。给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在此严正声明:我在劳教所所写、所说的一切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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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5/122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