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芝琴
在邪党迫害下,我做了、说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我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心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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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5/122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