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柳良军
99年7.20时,在邪恶的操纵下,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及所签的名,声明作废。我决心跟师父修炼到底,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5/122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