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凤英、王晗
在被迫害中,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由家人或其他人代写的东西,全部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5/122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