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智洋
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以及上大学时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走正师父安排的正法之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5/122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