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梅秋莲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5/122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