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希芳
以前在不明白真相的情况下,所说、所做的一切对师父、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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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5/122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