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翠珠
我在监狱时,在不得睡觉、神志不清时所写、所做、所说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心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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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5/122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