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水清 2005年3月22日,我被派出所非法绑架到看守所進行迫害,后把我押送到洗脑班進行洗脑,再把我转到劳教所继续迫害,从精神上摧残,我配合了邪恶。给大法造成损失。严正声明:我在洗脑班、劳教所里所做的、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0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