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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金霞 我2000年去北京上访后,被当地派出所截回。我村大队部让我写“不学法、不炼功保证书”。当时我没写,一个恶警替我写了一份“保证书”,我点了头。现在严正声明:恶警为我写的一切书面“保证”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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