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升宇
我因在《给中央的一封公开信——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上签了名,2002年被邪恶中共开除出党。在此,严正声明:我在洗脑班上的发言、所写的“保证书、决心书”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6/122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