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永春
99年7.20之后,我说了、做了对不起大法的错话和错事。现严正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紧随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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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6/122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