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秀群
我曾经在邪恶的迫害下做出了对不起大法的事。愧对师父,愧对大法。声明:我所有背叛大法的语言、文字、行为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不负师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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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6/122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