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书香
我因炼法轮功遭受非法抓捕并被非法劳教,我郑重声明:在劳教所高压强迫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继续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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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6/122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