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连春、连梅
以前我曾修炼法轮功,7.20共产邪党迫害法轮功,不让修炼,并强迫写“保证书”。现在声明:以前的签字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6/122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