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传香、张友梅、王桂芹、刘玉珍
在邪恶的迫害下,我曾经说过或写过所谓的“悔过书”,包括所有对大法的不敬等一律作废。特此声明。今后我要做好三件事,跟上师父安排的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6/122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