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国河、曹庆凤、李振德、郭华美、李淑云
99年7.20以后,迫于压力对邪恶所写、所说的“保证”和不符合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6/122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