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镜淑
在迫害中,我在派出所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我要按照师父要求做好一切大法弟子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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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6/122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