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丙春、何天奇、何天坤
在高压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6/122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