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太洙
以前说过、做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声明:通通作废。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6/122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