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曾永为
由于怕心,向邪恶表示自己“不炼”。声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以法为师,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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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0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6/122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