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法轮大法学员范桂香
本人在1999年9-10月份被公安人员以欺骗手段抓进派出所,硬逼在事先准备好的保证书上按手印。此事是完全违背我的心愿的,特此声明作废。我本人坚修大法心不变,紧随师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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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6/9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