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红根妹
1999年7.20以后,在邪恶迫害下,违心讲了“不炼法轮功”的话,以及交过两本大法书,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今后加紧修炼,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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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7/122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