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存
2005年12月8日,在公安分局,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我与赵子龙的离婚协议,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随师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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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7/122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