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翔宇
99年“7.20”以来,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今后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好师父交待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7/122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