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冀凤华
2003年8月~2005年12期间,在劳教所,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四书”,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学好法,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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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7/122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