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洪连苹
以前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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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7/1221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