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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连香 我于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自得法后始终按照一个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一致得到大家的好评。在去年十月份给世人讲清真象时被抓进看守所,在单位的压力和家庭的逼迫下,写了悔过书,还上了电视,给大法抹了黑,也给自己的修炼留下了污点。事后我深感后悔,特此严正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均作废。 今后一定按照师父的要求,坚修大法,做一个真修弟子。 法轮大法是正法,还我们师父清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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