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秋丹 2005年4月,市“610”办公室让各单位报大法修炼者名单,办洗脑班。有一天单位处长找我谈话说:“我向单位反映你已经不炼法轮功了,如果保卫处找你,你也这样说,咱俩口径一致,就不会把你送進洗脑班了。”当时我默认了。还有一次,派出所到我家搜大法书,我也说过“不炼了”。严正声明:以前我说的、写的、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19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