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兰、林培基
我们在97年有幸得法。99年7.20之后在邪恶的迫害下,写了“保证书”。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声明:我们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8/122315.html